虽然这句当时是在一个不太恰当的时候听到,但它还是让我有所感触。
很多时候,不一定是为了钱而让我们放弃或放下某些东西,有很多其他的因素也会让我们放弃我们所要的东西,比如说,学业,家庭,朋友及等等。
青春,在我这个年龄来说,应该就是我的本钱了吧。
试想想看,这个年纪的我,应该要怎么挥霍我的本钱呢?
整天呆在家里当宅女?
每天都在拼命的打工?
每天都出去“泡”?
晚上去Clubbing?
有事没事都去逛逛街?
还是当拜金女郎?
做败家二世祖?
当花花公子?
约朋友一起打机?
不管你的答案会是什么,反正我觉得,这个时候是我们都无所牵挂的时候,应该要做你自己喜欢做的东西。无忧无虑的生活,在当我们正式踏入社会时,它就会变成一个奢侈的代名词。
所以,朋友们,没有人可以勉强你做你不喜欢做的事情,可是如果那件事是你不做就会后悔的事,就算要杀了你,你也一定要做。
很多人应该都会说,我是个蛮犹豫不决的人。
其实,我只是,会花比较长的时间在决定一些事情。
我只想要,让自己有多一点的时间,在我还没有做出任何决定前。
我不过想让自己不后悔,不留遗憾。
所以就算结果会是在我想象的范围以外,我都不后悔,因为这是我的选择。
就算我想后悔,也无补于事了。
所以我想要乘我还年轻时,做一些年轻才能做的事。
像是,在校园拍拍拖,做一些疯狂的事,单身旅行,学学其它语言.....
我真的很想....
大胆的去爱一个人。
可是,爱神丘比特好像没有听到我在默默的祈祷。
Friday, May 9,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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